关联方关系是指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等特殊关系。根据相关会计准则和规范,关联方关系主要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指一方对另一方拥有绝对控制权,能够决定其财务和经营政策。例如:
母公司与其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如兄弟公司)
控股股东通过协议或股权比例控制的其他企业
指两个或多个企业共同控制某个实体,任何一方均不能单独决定其经营政策。例如:
合营企业:两个或多个企业按约定比例共同控制企业
联营企业:一方对另一方具有重大影响但非控制关系
指一方对另一方的财务和经营决策具有重大影响,但不具备控制或共同控制能力。例如:
主要投资者(如大股东)对企业的投资决策有重要影响
关键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控制的企业
指两个或多个企业共同控制的企业,通常通过合资协议明确控制权分配
指一方对另一企业具有重大影响的企业,通常通过股权比例或协议影响经营决策
包括:
主要投资者个人及其近亲属
关键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
受上述人员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
国家控股企业 :同受国家控股不构成关联方
独立法人 :如控股股东的监事亲属、控股子公司的董监高等不属于关联自然人
交易性质 :关联方交易需遵循特别披露要求,但交易本身不直接构成关联方关系
以上分类综合了《会计准则》《公司法》及监管要求,需结合具体业务场景判断是否存在关联方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