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生产备案的流程和材料要求如下:
方案编制
需制定详细的试生产(使用)方案,包含企业基本情况、组织机构、消防器材配备、应急预案等内容。
资质文件准备
建设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
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培训合格证明
安全保障措施
确保安全设施设计通过审查,重大变更需报备
制定质量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
基础文件
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表
方案本身(含组织机构、工艺流程等)
第三方评估文件
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对方案的意见(认可表)
专家审查意见
变更与落实报告
安全设施设计重大变更报告
施工过程中设计落实情况报告(三查四定结果)
其他文件
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建设项目质量监督手续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说明
线上申报
登录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系统,上传备案表及材料电子版。
受理审核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形式审查,材料齐全后进入实质审核。
反馈与整改
审核通过后,企业需按反馈意见整改完善。
不同行业(如危险化学品、医疗器械)有具体备案要求,需对照相关法规准备材料。
备案有效期通常为1-3年,到期需重新备案。
若对备案结果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以上流程和材料需根据具体行业监管要求调整,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监管部门确认最新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