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人需满足特定条件,主要包括以下两类:
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仅办理股票公开发行手续,尚未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这类公司通过IPO筹集资金后,需满足持续经营、组织机构健全等条件,未来可能申请上市。
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既完成股票公开发行,又完成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这类公司需满足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组织机构完善等法定要求。
发行条件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发行人需是依法设立、持续经营3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且具备健全的组织机构和运行机制。
法律主体 :政府或政府机构也可作为特殊发行主体,例如发行国债或专项债券,但此类情况不属于IPO范畴。
IPO是公司融资的重要途径,通过市场化方式向公众募集资金,支持企业扩展业务。近年来,随着注册制改革推进,IPO数量有所增加,涉及行业领域也更加广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