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誉减值的计算涉及以下核心步骤和公式,综合多个权威信息源整理如下:
当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账面价值高于其可回收金额时,需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
商誉减值的计算公式为:
$$
text{商誉减值损失} = text{商誉账面价值} - text{可回收金额}
$$
其中,可回收金额通过以下两种方法确定:
直接法 :包括出售商誉、继续经营商誉等方式直接估计可回收金额;
间接法 :对商誉归属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其可回收金额。
可回收金额取以下两者中的较高值:
$$
text{可回收金额} = max(text{资产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 text{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
$$
资产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 :需考虑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处置相关成本的差额;
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 :需对未来现金流进行贴现处理。
减值测试 :每年年末需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减值损失确认 :若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确认减值损失并调整商誉账面价值;
分摊原则 :若商誉涉及少数股东权益,需按持股比例分摊减值损失。
以甲公司2013年案例为例:
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公允价值持续计算为10,250万元,包含完全商誉的账面价值为11,300万元;
可回收金额为10,300万元(低于账面价值),因此需计提减值;
减值损失总额为1,000万元,其中完全商誉630万元对应的减值600万元,少数股东权益对应100万元。
商誉减值损失需计入当期损益,影响净利润;
已计提的减值损失不可转回;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无论是否减值,均需每年测试。
以上内容综合了会计准则要求与实务案例,确保计算逻辑的完整性与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