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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范大学心理学选课条件

作者:华东师范大学

心理学选课条件可以参考之前的选课要求,具体如下:

选课对象:本专业培养方案和个人的培养计划。

选课时间:第一轮选课期间。

选课内容:公共课程、专业课程、跨学科或跨专业课程(选修)、专业课等。

选课方式:学生根据时间安排登陆研究生系统自行选课。

选课注意事项:

各院系加强对学生的选课指导,提醒学生及时选课。

请集中在第一轮选课期间完成选课,以便开始上课之前能够打印考勤册,避免出现考勤册与学生选课名单脱节问题。

如有在第二轮选课期间补选课的同学,请主动与任课教师确认考勤册。

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选课,否则不得参加课程学习和考核,成绩不予记载。

未办理退课手续,无故不参加考核者,以旷考论处,成绩记为“不合格(F)”。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的选课条件可能会因课程、培养方案和具体学校政策而有所不同。如果有任何疑问,建议联系华东师范大学心理学系的教务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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