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体对支持物的压力(或对悬挂物)的拉力为零的状态。
1..完全失重现象的判断方法:
(1)从受力的大小判断,等于零时处于完全失重状态。
(2)从加速度的方向判断,向下的加速度为重力加速度时处于完全失重状态。
2.在完全失重的状态下,一切由重力产生的物理现象都会完全消失,如天平失效、浸在水里的物体不再受浮力作用、液柱不再产生压强。
1.产生条件:加速度大小为,方向竖直向下。
2.理解:完全失重并不是重力消失了,在发生这一现象时,物体的重力依然存在,且不发生变化,只是物体对支持物的压力(或对悬挂物的拉力)发生了变化(即“视重”发生变化)。此时视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