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帐按实际成本计价是总帐各材料科目按材料的实际成本计价,而收发料凭证和材料明细帐按计划成本计价的材料核算方法。实行这种核算方法,不设置“材料采购”和“材料成本差异”科目,而要设置“在途材料”科目。购入材料的价款,先记入“在途材料”科目,验收入库时,再转入有关材料科目;或者先记入有关材料科目。月末再将已付款、未入库的材料价款转入“在途材料”科目,下月初用红字冲回。
对月末已入库、未付款的材料仍应暂估入帐,下月初用红字冲回。应分配的采购保管费,按本月已付款、已入库的材料计算,记入各材料科目。为了确定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建立总帐各材料科目的实际成本与明细帐的计划成本之间的联系,每月末要编制“材料收发结存及价差系数计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