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栏目

甲、乙两家施工单位以联合承包方式,承揽某建设工程的施工任务。下列说法中,不符合我国《建筑法》规定的是( )。

作者:一建题库收集者

甲、乙两家施工单位以联合承包方式,承揽某建设工程的施工任务。下列说法中,不符合我国《建筑法》规定的是( )。

A 、双方应签订联合承包的协议

B 、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范围承揽建设工程

C 、甲与乙就承揽工程向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D 、甲、乙根据联合承包协议约定的比例对建设单位承担责任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D】

erjian:二建(单选题) 甲乙两建筑公司组成一个联合体去投标,在共同投标协议中规定:如果在施工过程中

选择C,联合体投标指的是某承包单位为了承揽不适于自己单独承包的工程项目而与其他单位联合,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一旦招标的工程项目出现应由投标联合体承担责任的问题,他可以选择投标联合体中的任何一方或多方要求其承担部分或全部责任。如以下:

如果甲、乙组成的联合体中标,且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乙公司所用施工技术不当出现了质量问题而遭到业主30万元索赔,则以下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说法是(B  )。

A.虽质量事故是乙的技术所致,但联合承包体双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甲或乙无权拒绝业主单独向其提出的索赔要求

B.共同投标协议约定甲、乙各承担50%的责任,业主只能分别向甲、乙各索赔15万元

C.业主既可要求甲承担赔偿责任,也可要求乙承担赔偿责任

D.若乙先行赔付业主30万元,乙可以向甲追偿15万元

下列关于建筑工程承包的说法中,错误的有()

错的是B。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不能把主体部分截肢分包;水电这些可以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哦,我知道了,E答案少了“部分”这两个字,所以是错的。

联合承包

承揽工程筑工程,可以有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已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建筑工程承包

热点导航
教育资讯 知道问答 公考资讯 司法考试 建筑知识 工作范文 大学排名 报考专业 学习方法 句子美文 秒知回答 作业解答 精选答案 知途问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