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分丘图上某房屋轮廓线中央注记为“12022002”,其中数字“1”表示该房屋的()。
A 、结构
B 、产别
C 、幢号
D 、建成年份
【正确答案:B】
《房产测量规范第1单元:房产测量规定》(GB/T17986.1-2000)规定, 房屋图形内应标注:房屋产别、结构、层数(分丘图上增注建成年份)代码。本题注记前两位的“1”表示“国有房产”(房屋产别),“2”表示“钢、钢筋混凝土结构”(房屋结构)。第三、四位数表示层数,后四位数表示建成年份。 “房屋产别代码”和“房屋结构代码”见表。
房产分丘图:
房产分丘图是房产分幅图的局部图,其表示的内容除了房产分幅图表示的内容,还有是反映本丘内所有房屋及其用地情况、权界位置、界址点、房角点;
房屋建筑面积、用地面积、四至关系、权利状态等各项房地产要素。也是绘制房产权证附图的基本图。房产分丘图以丘为单位绘制。
绘测:
测绘本丘的房屋和用地界限时,应分别注明所有周邻产权所有单位(或人)的名称,分丘图上各种注记的字头应朝北或朝西。应适当绘出邻丘相邻地物。
测量本丘与邻丘毗连墙体时,共有墙以墙体中间为界,量至墙体厚度1/2处;借墙量至墙体的内侧,自有墙量至墙体外侧并用相应符号表示。窑洞使用范围量至洞壁内侧。
房屋的权界线与丘界线重合时,用丘界线表示;房屋的权界线与轮廓线重合时,用房屋权界线表示。
挑廊、挑阳台、架空通廊以外围投影为准,用虚线表示。
房产分丘图图廓整饰按GB/T17986.2执行,文字注记应相对集中。根据该丘所在位置确定,图廓西南角坐标值不一定是图上方格网坐标的整倍数,图上需要注出西南角的坐标值,以公里数为单位,注记至小数后三位。
测绘本丘的房屋和用地界限时,应分别注明所有周邻产权所有单位(或人)的名称,分丘图上各种注记的字头应朝北或朝西。应适当绘出邻丘相邻地物。
测量本丘与邻丘毗连墙体时,共有墙以墙体中间为界,量至墙体厚度1/2处;借墙量至墙体的内侧,自有墙量至墙体外侧并用相应符号表示。窑洞使用范围量至洞壁内侧。
房屋的权界线与丘界线重合时,用丘界线表示;房屋的权界线与轮廓线重合时,用房屋权界线表示。
挑廊、挑阳台、架空通廊以外围投影为准,用虚线表示。
房产分丘图图廓整饰按GB/T17986.2执行,文字注记应相对集中。
根据该丘所在位置确定,图廓西南角坐标值不一定是图上方格网坐标的整倍数,图上需要注出西南角的坐标值,以公里数为单位,注记至小数后三位。
分户图:
分户图表示的主要内容包括房屋权界线、四面墙体的归属和楼梯、专道等部位以及门牌号、所在层次、户号、室号、房屋建筑面积和房屋边长等。
房屋产权面积包括套内建筑面积和共有分摊面积,标注在分户图框内。楼梯、走道等共有部位,需在范围内加简注。
测绘:
分户图是在分丘图的基础上进一步绘制的明细图,以某房屋的具体权属为单元,如为多层房屋,则为分层分户图,表示房屋权属范围的细部,明确异产毗连房屋的权利界线,是房产证的附图。
比例尺一般为1:200,当房屋图形过大或过小时,比例尺可适当放大或缩小,幅面可选787mm X 1092mm的32开或16开。
分户图上房屋的边长应实际丈量,注记取至0.01m,注在图上相应位置。
扩展资料:
测绘范围及比例尺:
所谓丘,是指地表上一块有界空间的地块。它是房屋权属用地单位的最小单位,又称为宗、地块等。
根据丘内产权单位的情况,丘具有独立丘和组合丘之分。丘在划分时,有固定的界标的,按固定界标划分;没有固定界标的,按自然界线划分。
房地产分丘图以丘为单位绘制,是房地产分幅图的局部明细图,是绘制房屋产权证附图的基本图,比例尺在1100~11000之间。
房产分丘图是房产分幅图的局部图,是反映本丘内所有房屋及其用地情况、房屋权界线、界址点、界址点号、房角号、建成年份、用地面积、建筑面积、墙体归属和四至关系等各项房地产要素。
也是绘制房产权证附图的基本图。房产分丘图以丘为单位绘制。
精度要求:
房产分丘图不但要求图上地物点的平面位置精度,还要求图上实测界址点、房角点的坐标精度,图上地物点的精度是相对于邻近控制点而言的,不超过分幅图图上±。
0.5mm,图上界址点、房角点的坐标精度,在《房产测量规范》中,规定了房产界址点相对于邻近控制点的点位误差和间距超过50m的相邻界址点的间距误差不超过表5—1的规定;
间距未超过50m的界址点间的间距误差限差不应超过。
房角点的坐标精度等级和限差与界址点相同。以上适用于房产测绘对界址点、房角点的精度要求,房产测绘与地籍测绘分开的部门,其地籍界址点的精度要求应执行《地籍测量规范》。
在控制测量的基础上,先测绘分幅图,再测绘分丘图,最后测绘分户图。房产图的绘制方法有全野外采集数据成图、航摄像片采集数据成图、野外解析测量数据成图、平板仪测绘房产图和编绘法绘制房产图。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房产分丘图
百度百科-房产图
房产分丘平面图是《房产分幅平面图》的局部图,它反映本丘内所有房屋及其用地情况、权界位置、界址点、房角点、面积四至关系、权利状况等各项房地产要素,是绘制房屋产权证附图的基本图。房产分丘平面图以丘为单位绘制。
(一)丘的定义及划分
1、丘是指地表上一块有界空间地块。一个地块只属于一个产权单元时称独立丘,一个地块属于几个产权单元时称组合丘。
2、有固定界标的按固定界标划分,没有固定界标的按自然界标划分。
(二)成图方法
1、按比例绘制本丘的权属界限
(1)依据房产分幅平面图,经现场勘丈、核实、绘制本丘的权属界限。
(2)权属界限的毗邻关系用图式符号绘制。
(3)按要求标注权属界址点。
2、标明本丘的四邻及门牌号
(1)本丘在胡同和小巷时,应加注附近主要街道名称。
(2)标明本丘坐落的门牌号,缺门牌号时,应借用毗邻房屋门牌号,并加注东、南、西、北方位,本丘在两个以上街道或有两个以上门牌号时,应全部注明。
3、在本丘中根据相对位置,按比例绘制房屋的外部形状,并标明外框尺寸。
(1)在本丘中根据相对位置,按比例绘制房屋的外部形状,同幢房屋层数不同的应绘出分层线。
(2)房屋应逐幢测绘,不同产别,应分别测量;独立成幢房屋,以房屋四面墙体外侧为界测量,丈量房屋以勒脚以上墙角为准,测绘房屋以外墙水平投影为准。
(3)房屋有毗连关系的,共有墙以墙体中间为界,量至墙体厚度的1/2处;借墙量至墙体的内侧;自有墙体量至墙体的外测并用相应符号表示。
(4)柱廓以柱的外围为准,图上只表示四角或转折处的支柱。
(5)阳台以底板投影为准,单位统一封闭的用实线,不封闭的用虚线表示。
(6)门廊以柱或围护物的外围为准,独立柱的门廊以顶盖投影为准。
(7)檐廓、挑廓以外围水平投影为准,封闭的用实线,不封闭的用虚线表示。
(8)围墙、栅栏、栏杆、篱笆和铁丝网等界标围护物均应表示;其他围护物根据需要表示;临时性或残缺不全的和单位内部的围护物不表示。
(9)房屋的长、宽尺寸顺线标注在房屋外框线外,保留两位小数。
(10)房角点测量,指对建筑物角点测量。房角点测量不要求在墙角上都设置标志,可以房屋外墙勒脚以上(100±20)cm处墙角为测点。对正规的矩形建筑物,可直接测定三个房角点坐标,另一个房角点的坐标可通过计算求出。
4、标注房产要素
(1)幢号:“幢”是指一座独立的,包括不同结构和不同层次的房屋。幢号以丘为单位,自进大门起,从左到右,从前到后,顺时针用阿拉伯数字1、2、3、4……顺序编号,幢号标注在房屋轮廓线内的左下方,并加括号表示。
(2)房屋建筑面积标注在本幢房屋的中间,在建筑面积下面划一横线,建筑面积保留两位小数。
(3)房产要素标注在建筑面积上方,包括产别、结构、层数、建成年份8位数字,第一位数字代表产别,第二位数字代表结构,第三、四位数字代表层数,第五、六、七、八位数字代表建成年份。
①产别分为:国有房产用1表示;集体房产用2表示;私有房产用3表示;联营企业房产用4表示;股份制企业房产用5表示;港澳台投资房产用6表示;涉外房产用7表示;其他房产用8表示。
②结构分为:钢结构用1表示;钢、钢筋混凝土结构用2表示;钢筋混凝土结构用3表示;混合结构用4表示;砖木结构用5表示;其他结构用6表示。
③房屋层数:是指房屋的自然层数,一般按室内地坪±0以上计算,采光窗在室外地坪以上的半地下室,其室内层高在2.20米(含2.20米)以上的,计算自然层数。假层、附层(夹层)、插层、阁楼(暗楼)、装饰性塔楼以及突出层面的楼梯间、水箱间不计层数。房屋层数用两位数字表示,如1层(平房)用01表示,9层用09表示,11层用11表示。
④建成年份:房屋的建成年份即房屋的竣工年份。有竣工验收证明的以证明为准;没有竣工验收证明的以实际竣工年份为准。建成年份用四位数字表示,如1980、1999、2001……。
5、图式
(1)房屋坐落:标注在图框的左上角××区××路××号。
(2)房产区号:标注在图框的上边线中间的偏左方,历下区为01,市中区为02,槐荫区为03,天桥区为04,历城区为05,高新技术开发区为06。
(3)房产分区号:标注在图框的边线中间的偏右方,根据各区办事处、乡镇编排。
(4)图幅号:标注在图框线右上角的上部,分幅图的编号,用六位数字表示,前四位数字为横坐标和纵坐标的十公里和整公里数,第五位、第六位数字为分幅图代码号。
(5)丘号:标注在图框线右上角的下部,用四位数字表示,从0001编起。分丘号从1编起,注记在丘号末位数字的下端,如00012。
(6)分丘图的幅面可在787mm×1092mm的1/32-1/4间选用。
(7)分丘图的比例尺,根据丘面积的大小,可在1:
1、00-1:
1、000之间选用。
(8)房屋权界线与丘界线重合时表示丘界线,房屋轮廓与房屋权界线重合时表示房屋权界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