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关于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要求的说法,错误的是( )。
A 、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
B 、收集、贮存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进行
C 、贮存危险废物必须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
D 、禁止混合收集、贮存、运输、处置性质不相容的危险废物
【正确答案:D】
收集、贮存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进行。禁止混合收集、贮存、运输、处置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
不得超过一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八条。
第五十八条 收集、贮存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进行。禁止混合收集、贮存、运输、处置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
贮存危险废物必须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并不得超过一年;确需延长期限的,必须报经原批准经营许可证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扩展资料:
1、生活垃圾处置场所不能随意选也不能随意关
居民放置生活垃圾的场所不能随便选择,也不能说不用就不用,生活垃圾的处理也须按法律规定进行。
2、固体废物污染损害赔偿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制
针对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案件中最常见的受污染者没有能力起诉以及举证困难等问题,修订后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在现有污染损害赔偿规定的基础上,增加了举证责任倒置等规定。
3、法律确立生产者延伸责任制
污染者承担污染防治的责任,这一原则在法律中全面落实,有助于解决固体废物污染问题。对此,新修订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补充了有关生产者延伸责任的条款,规定国家对部分产品、包装物实行强制回收制度。
4、我国法律对过度包装说“不”
新修订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明确规定:“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经济和技术条件、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状况以及产品的技术要求,组织制定有关标准,防止过度包装造成环境污染。”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危险废物贮存的期限是1年时间,如果需要延长时间要向上级环保部门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贮存危险废物必须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并不得超过一年;确需延长期限的,必须报经原批准经营许可证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相关说明
随着工业的发展,工业生产过程排放的危险废物日益增多。据估计,全世界每年的危险废物产生量为3.3亿吨。由于危险废物带来的严重污染和潜在的严重影响,在工业发达国家危险废物已称为"政治废物",公众对危险废物问题十分敏感,反对在自己居住的地区设立危险废物处置场,加上危险废物的处置费用高昂,一些公司极力试图向工业不发达国家和地区转移危险废物。
危险废物的越境转移已成为严重的全球环境问题之一,如不采取措施加以控制,势必对全球环境造成严重危害。1989年3月在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主持下,在瑞士的巴塞尔通过了《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的巴塞尔公约》。该公约于1992年5月生效。我国是该条约的签约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