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模数是指建筑物及其构配件(或组合件)选定的标准尺寸单位,并作为建筑物、建筑构配件、建筑制品以及相关设备尺寸相互协调的基础。根据国家制定的《建筑统一模数制》,我国采用M=100毫米的基本模数。整个建筑物和建筑物的一部分以及建筑组合件的模数化尺寸应是基本模数的倍数。
建筑模数包括以下数值。
1.基本模数
基本模数是建筑模数协调统一标准中的基本模数数值,用M表示,1M100mm。建筑物的各部尺寸都应是基本模数的倍数。
2.扩大模数
扩大模数是导出模数的一种。其数值为基本模数的倍数。扩大模数按3M(300mm)、6M(600ram)、12M(1200mm)、15M(1500mm)、30M(3000mm)、60M(6000mm)取用。
3.分模数
分模数是导出模数的另一种。其数值为基本模数的分倍数。为了满足细小尺寸的需要,分模数按M/2(50mm)、M/5(20mm)、M/IO(10mm)取用。
4.模数数列
模数数列是以基本模数、扩大模数和分模数为基础,按照一定的数值展开方法扩展成的一系列尺寸,见下表。
表 模数数列
基本模数扩大模数分模数1M3M6M12M15M30M60MM/10M/5M/21003006001200150030006000102050100300600120015003000600010205020060012002400300060001200020401003009001800360045009000180003060150400120024004800600012000240004080200500150030006000750015000300005010025060018003600720090001800036000601203007002100420084001050021000701403508002400480096001200024000801604009002700540010800270009018045010003000600012000300001OO20050011003300660033000110220550120036007200360001202406001300390078001302606501400420084001402807001500450090001503007501600480096001603208001700510017034085018005400180360900190057001903809502000600020040010002100630022006600230069002400720025007500260027002800290030003100320033003400350036001.水平基本模数的数列幅度
水平基本模数为1M~20M,主要应用于门窗洞口和构配件断面尺寸。
2.竖向基本模数的数列幅度
竖向基本模数为1M~36M,主要应用于建筑物的层高、门窗洞口和构配件断面尺寸。
3.水平扩大模数的数列幅度
3M时为3M~75M;
6、M时为6M~96M;
12M时为12M~120M;15M时为15M~120M;
30M时为30M~360M;
6、0M时为60M~360M,必要时幅度不限。
水平扩大模数主要应用于建筑物的开间或柱距、进深或跨度、构配件尺寸和门窗洞口尺寸。
4.竖向扩大模数的数列幅度
用于竖向尺寸的扩大模数仅为3M、6M两个。但可以不受数列幅度的限制,主要应用于建筑物的高度、层高和门窗洞口尺寸。
5.分模数的数列幅度
M/10时为M/10~2M;
M/5时为M/5~4M;
M/2时为M/2~10M。
分模数主要应用于缝隙、构造节点和构配件的断面尺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