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不同,缓考的时间间隔也不同。一般来说,缓考须在当科考试开始之前办理,在下学期开始与该科挂科的人一起考试。另外,缓考的门数一般不超过三门,具体情况以学校的规章制度为准。
在考试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提出缓考申请:
(一)公务性事假需附院系以上的证明材料,视情况可以缓考1—3门课程;
(二)奔丧或重病探病的,必须是直系亲属,需有相关的证明材料,并附相关的传真件或复印件,视情况可以缓考1—3门课程;
(三)因病住院,需提供住院证明及病历,视情况可以缓考3门课程以上。
未经院系主管领导批准而缺考的学生,作旷考论,成绩以“零分”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