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可以通过劳动关系协调员的学习重新梳理关于“劳动关系管理”的理论知识。考取劳动关系协调员,提升自身的竞争力。
工会工作人员、企业劳动保障人员、职业中介机构工作人员等:这些人员在工作中需要处理大量的劳动关系问题,报考劳动关系协调员可以提高专业水平。
劳动监察和劳动仲裁工作人员:需要具备扎实的劳动法律知识和协调劳动关系的能力,报考劳动关系协调员可以提高专业素质。
从事社会保险、人才服务、职业介绍、劳务派遣、劳动争议调解与法律诉讼的相关人员:报考劳动关系协调员可以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特别是基层从事劳动关系、劳动工资、劳动监察、劳动仲裁以及相关服务机构人员:这些人员在日常工作中需要处理大量的劳动关系问题,报考劳动关系协调员可以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
地方工会、产业工会、企业工会与行业协会等从事集体合同、集体协商与民主管理等涉及劳动关系的工作人员:这些人员需要具备扎实的协调劳动关系的能力,报考劳动关系协调员可以提升自己的专业素质。
社会各界有志于从事劳动关系协调的工作人员:如果有志于从事劳动关系协调工作,也可以报考劳动关系协调员。
劳动关系协调员是政府重点发展的职业之一,属于稀缺性职业,职业前景还是非常不错的。并且随着劳动关系调整及劳动保障争议案件数量持续增长,营造和谐的劳动关系成为当务之急。作为联系单位和员工的桥梁,劳动关系协调师不仅要维护单位的利益,更重要的是为员工解除工作中的后顾之忧,可以说是用人单位和员工双方利益保障机制的最基层承担者。
劳动关系协调员是用人单位和员工双方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的最基层承担者。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责任重、专业性强,不仅要求从业人员具有认真负责的态度、客观公正的意识,更要具备劳动关系和劳动保障法律方面的专业知识以及娴熟的沟通与交流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