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1月1日起实施的重庆市最低工资标准,具体如下:
主城区(23个区县)
全日制职工 :月最低工资标准为 2330元/月 ,较之前上涨230元/月;
非全日制职工 :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 23元/小时 ,上涨2元/小时。
城口县、丰都县等6个区县
全日制职工 :月最低工资标准为 2200元/月 ,上涨200元/月;
非全日制职工 :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 22元/小时 ,上涨2元/小时。
适用对象 :包括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单位,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特殊群体 :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如灵活就业人员)也适用。
不包含内容 :最低工资不包含加班加点工资、特殊工作津贴(如高温、井下等)、非货币性补贴(如餐补、交通补贴)及法定社保等;
执行时间 :标准自202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用人单位需在10日内向员工公示。
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执行细则或咨询,可参考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或拨打12333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