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3月1日起实施的调整,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如下:
月最低工资标准
全日制就业劳动者的月最低工资标准提高至 2500元/月 ,增幅8.7%。
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提高至 23.7元/小时 ,增幅6.8%。
补充说明
调整后,广州与深圳均执行广东省第一类标准,深圳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520元/月;
其他城市如珠海、佛山、东莞、中山等执行第二类标准(2080元/月),最低工资标准有进一步细化的调整。以上调整自2025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直接关联社保、加班费、失业金等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