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的就业补贴政策涵盖了多个方面,具体金额如下:
用人单位吸纳就业补贴 :
标准:1000元/人
对象:本市各类用人单位在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增吸纳本市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
申领次数:用人单位吸纳就业补贴一年内同一人只可享受一次。
应届毕业生就业补贴 :
就业见习补贴:每人每月500至800元不等。
人才引进补贴:对引进的优秀应届毕业生,在初次签订劳动合同的前三年内给予每年3万元的人才引进补贴。
社保补贴: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在参加社会保险时可获得部分缴费补贴,具体金额和补贴比例根据政策执行。
针对高校毕业生的住房租赁补贴:
博士:每人每月2000元
硕士:每人每月800元
学士(含高级工及以上):每人每月600元(实际租金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租金补贴)。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根据伤残等级确定,从1.5万元到9.5万元不等。
青年大学生创业相关补贴:
一次性开业补贴:2000元
创业成功奖励:4000元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按吸纳就业人数给予2000元/人的一次性带动就业补贴。
基层就业补贴 :
金额:3000元
对象:2年内本/专科高校毕业生
条件:在中小微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已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保。
住房补贴 :
金额:本科600元/月,硕士800元/月,博士2000元/月
对象: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毕业2年内申请(部分城市5年内)
条件:去“人才信息网”领取,所需材料包括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社保参保证明、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面试补贴 :
金额:一般省内毕业生500元/人,省外毕业生1000元/人
对象:应届毕业生,且社保系统显示初次未就业状态
条件:无特定要求,但需符合应届毕业生和初次未就业状态。
求职创业补贴 :
金额:一次性1500元/人
对象:毕业学年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特定毕业生群体
条件:高校(含民办高校、独立学院)、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的特定毕业生群体,如城乡低保家庭、残疾、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等。
创业补贴 :
金额:4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对象:首次创业的青年大学生
条件:领取营业执照后。
带动就业补贴 :
金额:每吸纳一人就业,给予2000元的一次性带动就业补贴
对象:创业实体
条件:与创业者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1年以上社会保险费
备注:每家创业实体最高2万元。
这些补贴政策旨在支持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减轻他们的经济负担,提高就业率和企业吸纳就业的能力。建议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及时了解和申请相关补贴,以充分利用这些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