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见习补贴的金额根据地区政策、人员类别及单位表现有所不同,具体标准如下:
一般标准
多数地区将补贴标准设定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110%。例如:
二类地区(如厦门):110%最低工资标准(如2233元/月)
三类地区(如巩留县):100%最低工资标准(如1540元/月)
特定群体补贴
福困群体(如离校未就业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乡低保家庭等)可享受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贴
国家级/省级见习基地可提高20%-10%的补贴标准
当见习单位留用见习期满人员比例达到50%及以上时,补贴标准可提高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10%
补贴期限
补贴最长不超过12个月,具体以实际见习合同为准
申领条件
需通过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就业见习基地
见习人员需满足年龄、学历等基本条件(如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
其他补贴
部分地区(如厦门)对留用人员发放一次性补贴3000元,或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 地区 | 基础补贴标准(元/月) | 留用比例达50%后的补贴标准(元/月) | 补贴期限 |
|---|---|---|---|
| 厦门市 | 110%最低工资标准 | 110%最低工资标准 | ≤12个月 |
| 巩留县 | 100%最低工资标准 | 110%最低工资标准 | ≤12个月 |
| 二类地区 | 70%最低工资标准 | 110%最低工资标准 | ≤12个月 |
建议用人单位根据当地最新政策文件申报补贴,具体金额需结合最低工资标准及单位留用情况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