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就业补贴根据不同政策类型和对象有所差异,具体金额和条件如下:
对象 :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含毕业学年),在茂名市用人单位就业(机关事业单位编内人员除外),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连续缴纳社保6个月以上。
标准 :
博士:10000元/年
硕士:7000元/年
其他:5000元/年。
对象 :具有城乡困难家庭成员、特困人员、残疾人、曾获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学年学生。
标准 :每人3000元。
对象 :组织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或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且用人单位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80%支付补贴。
标准 :每人每月按实际支付金额补贴,最高不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对象 :就业困难人员或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以灵活就业形式登记并缴纳社保。
标准 :每月按实际社保缴费额的1/2补贴,距退休不足5年可延长至退休。
对象 :应届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或乡镇、村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6个月以上。
标准 :每人每月200元,累计不超过3年。
对象 :企业吸纳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6个月以上。
标准 :每人1000元,采取“免申即享”方式发放。
家政服务企业补贴 :招用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或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6个月以上,按服务人数给予补贴(如每1人1000元)。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初创企业招用员工并缴纳社保,按招用人数给予补贴(最高3万元)。
高校毕业生需在稳定就业满6个月之日起1年内申请。
部分补贴需学校协助提交申请材料。
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特殊项目可延长。
以上信息综合自政府公开文件及权威平台,具体以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