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包括楷书临摹、行书临摹、行书创作三门课。
三科总分300分,其中楷书临摹100分,行书临摹100分,行书创作100分。
(1)楷书临摹:选取古代经典楷书范本进行对照临摹,主要了解考生对楷书基本笔法、结字的掌握能力。
考试要求:按照试题提供的范本临摹,范本字数不得自由增减。 不得改变范本字数的原有顺序; 准确反映问题提供的范本用笔和结字特征,特征明确。
)2)行书临摹:选取古代经典范本进行对照临摹,主要考查考生对行书的基本笔法、结字的掌握能力。
考试要求:按照试题提供的范本临摹,范本字数不得自由增减。 不得改变范本字数的原有顺序; 准确反映问题提供的范本用笔和结字特征,特征明确。
(3)书法创作:主要考查考生对传统笔法、字法和章法的借鉴意识和运用能力,检验和评价考生在书法创作中的艺术潜质。
考试要求:根据试题提供的历代古典古文诗内容,进行书法创作,内容完整,有一定的艺术表现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