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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本上会显示领养吗

作者:婚姻法律顾问

不会,领养的孩子申报户口后,在户口本上不会出现“收养”二字,只会出现与户主的关系,比如是“父子”。

下列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1、丧失父母的孤儿。

孤儿系指其父母死亡或人民法院宣告其父母死亡的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

2、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这里所说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下列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3、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生父母有无特殊困难,是否无力抚养,这方面的具体情形在法律中是不可能一一列举的,只能根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来认定。

一般说来,如父母出于无经济负担能力、患有严重疾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等原因,以致无法或不宜抚育子女,均可视为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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