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立合同的两个阶段是要约和承诺。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的意思。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一般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