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不能设置留置权。留置财产只能是动产。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留置权成立的条件如下:
1、必须是债权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对方的动产。
2、必须是债务人的债务因债权人取得占有的同一合同约定的应付给的款项。
3、必须是债务人的债务已到履行期限。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
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