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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妨碍药品管理罪的条件是什么

作者:刑法知识

构成妨碍药品管理罪的条件是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客体要件既包括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又包括公民的健康权利,犯罪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单位。主观表现为故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之一违反药品管理法规,有下列情形之一,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生产、销售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禁止使用的药品的;

(二)未取得药品相关批准证明文件生产、进口药品或者明知是上述药品而销售的;

(三)药品申请注册中提供虚假的证明、数据、资料、样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的;

(四)编造生产、检验记录的。

有前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之罪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妨害药品管理罪立案标准

妨害药品管理罪的客体要件既包括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又包括公民的健康权利。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致使病情加剧而引起危害、死亡等严重后果。犯罪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单位。主观表现为故意,过失不能构成本罪。

一、妨害药品管理罪的认定和量刑标准?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药品管理制度和人身健康安全。

2.本罪的客观方面是违反药品管理法规特定情形,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本罪是危险犯。 违反药品管理法规,包括违反《药品管理法》《中医药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以及其他有关药品监管方面的法律以及行政法规。

二、妨害药品管理罪的刑事责任如下:

3、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罪客体是复杂客体,既包括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又包括公民的健康权利。

二、妨碍药品管理罪的概念

1.生产、销售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禁止使用的药品;

2.未取得药品相关批准证明文件生产、进口药品或者明知是上述药品而销售;

3.药品申请注册中提供虚假的证明、数据、资料、样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

4.编造生产、检验记录行为的),而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结果的行为。

妨害药品管理罪的构成要件

妨害药品管理罪的构成要件是:

1、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致使病情加剧而引起危害、死亡等严重后果;

2、犯罪的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单位;

3、犯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过失并不能构成妨害药品管理罪;

4、客体要件既包括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又包括公民的健康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四十二条之一

违反药品管理法规,有下列情形之一,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生产、销售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禁止使用的药品的;

(二)未取得药品相关批准证明文件生产、进口药品或者明知是上述药品而销售的;

(三)药品申请注册中提供虚假的证明、数据、资料、样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的;

(四)编造生产、检验记录的。

有前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之罪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妨害药品管理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妨害药品管理罪的客体要件既包括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又包括公民的健康权利。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致使病情加剧而引起危害、死亡等严重后果。犯罪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单位。主观表现为故意,过失不能构成本罪。根据《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七条在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四十二条之一:“违反药品管理法规,有下列情形之一,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生产、销售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禁止使用的药品的(二)未取得药品相关批准证明文件生产、进口药品或者明知是上述药品而销售的(三)药品申请注册中提供虚假的证明、数据、资料、样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的(四)编造生产、检验记录的。“有前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之罪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四十二条 违反药品管理法规,有下列情形之一,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生产、销售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禁止使用的药品的;

(二)未取得药品相关批准证明文件生产、进口药品或者明知是上述药品而销售的;

(三)药品申请注册中提供虚假的证明、数据、资料、样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的;

(四)编造生产、检验记录的。

有前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之罪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妨害药品管理罪的司法解释

法律分析:妨害药品管理罪的司法解释:

一是依法严惩假劣药犯罪。生产、销售、提供假劣药,涉案药品以孕产妇、儿童、危重病人为主要使用对象的,系用于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的,或者药品使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生产、销售假劣药的,应当酌情从重处罚;生产、销售、提供假药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生产、销售、提供劣药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

二是依法严惩妨害药品管理犯罪。妨害药品管理罪系刑法修正案(十一)增设的罪名。对妨害药品管理罪的入罪门槛“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具体情形作了明确,重点惩治包括“黑作坊”在内的非法生产、销售药品等妨害药品管理的行为。未取得药品相关批准证明文件的“黑作坊”生产药品或者明知是上述药品而销售,涉案药品的适应症、功能主治或者成分不明的,即可构成妨害药品管理罪;涉案药品被依法认定为假劣药的,还可能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劣药罪等处罚更重的犯罪。

三是依法严惩非法收购、销售骗保药品的犯罪。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救命钱”,事关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针对当前存在的利用医保骗保购买药品、倒卖谋利的问题,司法机关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重点惩治医保骗保犯罪的组织者、职业骗保人和利用职务职业便利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人。《解释》进一步明确,明知系利用医保骗保购买的药品而非法收购、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的,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定罪处罚;指使、教唆、授意他人利用医保骗保购买药品,进而非法收购、销售的,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药品包装应当适合药品质量的要求,方便储存、运输和医疗使用。

发运中药材应当有包装。在每件包装上,应当注明品名、产地、日期、供货单位,并附有质量合格的标志。

第四十九条 药品包装应当按照规定印有或者贴有标签并附有说明书。

标签或者说明书应当注明药品的通用名称、成份、规格、上市许可持有人及其地址、生产企业及其地址、批准文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标签、说明书中的文字应当清晰,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事项应当显著标注,容易辨识。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外用药品和非处方药的标签、说明书,应当印有规定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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