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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逃逸的加重量刑

作者:说法律

交通肇事逃逸的加重量刑为,有逃逸情节的,由原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基础刑升格至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交通肇事罪法定最高刑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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