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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再审具体条件有什么

作者:刑法知识

民间借贷再审的具体条件有,当事人的申请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等。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民间借贷再审具体的条件有什么

民间借贷再审的具体条件有,当事人的申请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民间借贷再审申请条件是什么

民间借贷 案件有以下情形的,应该进行再审: (一)有新的 证据 ,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八)无 诉讼 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 代理 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未经传票 传唤 ,缺席判决的 (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 受贿 ,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条

民间借贷再审的条件

1、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可以推翻之前判决结果、裁定结果的2、原来的判决结果、裁定结果没有证据证明基本事实的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通过伪造取得的4、法院进行审判的时候,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双方进行质证的5、案件的当事人请求法院收集主要的证据,而法院未对主要证据进行收集的。

民间借贷起诉的基本条件有哪些

民间借贷起诉的基本条件有: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新民事诉讼法对再审诉讼如何规定?

新民事诉讼法关于再审诉讼的规定

新民事诉讼法对民事再审审查制度做了进一步修改,完善了“申请再审上提一级”的再审审级规定,赋予了当事人在法定条件下申请检察监督的权利,修改了再审事由、申请再审期限和审查程序等规定,使再审审查制度立法内容更为丰富,体系更为科学,事由更为明晰,程序更为完善,对于保障当事人依法行使申请再审权利,促进人民法院依法审查申请再审案件,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新民事诉讼法即将施行,如何正确适用再审审查程序的新规定是人民法院面临的一项紧迫任务。我们认为,正确适用再审审查程序新规定,要在准确理解立法意旨基础上,探索更便于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更便于查清事实就地解决纠纷,更便于法院自觉接受监督的工作机制和方法。为此,应着重研究以下四个问题:

一、关于申请再审管辖法院

新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在坚持“申请再审上提一级”规定的基础上,增加规定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和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从而改变了申请再审一律由上一级法院管辖的原则。

据统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和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约占高级法院受理民事申请再审案件总量的30%。如何实现将这两类纠纷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当地的立法意图,同时又避免发生多头重复申请的情况,是适用再审审查新规定的首要问题。我们认为,解决这个问题,可以借鉴上诉案件的移送方法,探索建立向原审法院提交申请再审材料,区分不同情况,由原审法院受理或由原审法院向上一级法院报送案件的申请再审案件受理工作新机制。具体设想为:

(一)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和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向原审法院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当事人向原审法院提交申请再审材料的时间为其申请再审时间。

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和公民之间的案件大多为劳动争议、损害赔偿、婚姻家庭、民间借贷、邻里纠纷等案件,一般争议标的额不大,法律关系简单,甚至诉讼标的额小于到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的费用。为贯彻立法便于当事人申请再审的目的,进一步减轻其申请再审的诉讼成本,这两类案件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向原审法院提交再审申请书,由原审法院统一接收当事人申请再审材料。建立通过原审法院提交申请再审材料的受理工作机制,一是便于当事人申请再审,减轻当事人讼累;二是统一案件入口,避免发生上下级法院重复审查,裁判矛盾的问题;三是便于原审法院掌握本院生效裁判申请再审动态,及时发现问题改进审判质效;四是便于原审法院开展判后释明化解矛盾。通过原审法院对生效判决认定事实,采信证据,适用法律等方面的释明,使当事人理解和接受生效裁判,避免当事人因不理解裁判而盲目申请再审。当事人向原审法院提交再审申请书的时间为其申请再审时间。

(二)上述案件当事人选择向原审法院申请再审,原审法院经审查符合申请再审条件的,应依法受理。

原审法院收到再审申请书后,按照当事人是否选择向原审法院申请再审,对案件进行第一次分流。当事人选择向原审法院申请再审的,原审法院应审查申请再审的主体、事由、期间等是否符合法定条件以及申请再审的材料是否符合要求。再审申请符合法定条件,但申请再审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应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材料,待当事人补正后,及时受理审查。

(三)上述案件当事人选择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经原审法院释明,当事人同意向原审法院申请再审的,原审法院应依法受理;当事人坚持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的,原审法院应在一个月内将当事人申请再审材料、案件卷宗和释明情况一并报送上一级法院。

对于当事人在再审申请书中明确选择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的,原审法院应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开展判后释明。围绕当事人申请再审理由就生效裁判的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审判程序等问题,做好深入的释明和进一步的和解工作,并告知当事人享有向原审法院申请再审的选择权。具体的释明程序和要求可以由各高级法院根据本地实际予以细化。二是对案件进行二次分流。经释明,当事人撤回再审申请的,将申请再审材料退回当事人;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依申请出具再审裁定和调解书;当事人同意向原审法院申请再审,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且材料齐备的,应及时受理;当事人坚持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的,应尊重当事人的选择权,及时将案件报送上一级法院。三是及时上报案件材料。对于需要向上一级法院报送的案件,原审法院应及时调齐案件卷宗,写明释明情况报告,随同当事人再审申请书等材料一并报送上一级法院。原审法院原则上要在一个月内完成上述工作。

二、关于“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和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范围

立法赋予一方人数众多和双方为公民的案件当事人选择申请再审法院权利的主要目的,一是便利当事人参加诉讼,二是便利法院查明事实,就地解决纠纷。实现这一立法目的,要求在具体适用中尽量扩大享有选择权的当事人范围,充分尊重当事人选择原审法院申请再审的意愿。我们认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界定两类案件范围:

(一)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案件范围

原告、被告或者第三人一方为三人以上的案件可以作为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案件。以一方当事人为三人以上为标准界定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案件范围,既有利于保障当事人选择权,实现立法目的,又明确了原审法院接收案件材料及享有管辖权的案件范围,避免上下级法院重复受理案件,可以在一段时期内探索试行。值得注意的是,原审法院受理的三件以上的劳动争议、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等一方当事人相同且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的案件,更适于就地查明事实,解决纠纷,本身也具备普通共同诉讼的特点,可以作为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案件。

(二)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范围

符合一审原告和被告均为公民、二审上诉人和被上诉人均为公民、申请再审人和被申请人均为公民三种情形之一的案件可以作为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我们认为,符合以下三种情况之一的案件应属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

1.一审原告和被告均为公民。原告和被告是本诉双方当事人,是民事诉讼两造对审模式的基本诉讼参加人,应以原告和被告为准划定此类案件范围。主要包括两种情况:

一是一审生效的裁判,原告和被告均为公民的;二是二审生效的裁判,其一审阶段的原告和被告均为公民的。

2.二审上诉人和被上诉人均为公民。二审的审理范围是当事人上诉请求范围,上诉人和被上诉人是二审争议的双方当事人,上诉人和被上诉人均为公民的,应属于此类案件。主要包括两种情况:

一是一审原告和被告以及二审上诉人和被上诉人均为公民的;二是一审原告和被告有一方是公民,第三人是公民,第三人提出上诉或者是被上诉人,二审上诉人或者被上诉人均为公民的。

3. 再审申请人和再审被申请人均为公民。再审审查的范围是当事人主张的再审事由,再审申请人和再审被申请人是再审审查阶段的双方当事人,不论一审或者二审当事人是否均为公民,只要在申请再审阶段,其再审申请人和再审被申请人双方均为公民的,亦应属于此类案件。

三、关于申请再审期限新规定的适用

(一)新旧法的衔接

关于 2013年1月1日之前生效的裁判申请再审期限如何计算的问题,我们认为,原则上应以按照2007年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计算的申请再审期限为基础,具体应以申请再审期限至2013年1月1日是否届满为标准,区分为两种情况处理:

一是申请再审期限至2013年1月1日已经届满的案件,在2013年1月1日后申请再审的,应不予受理;二是申请再审期限至2013年1月1日尚未届满的案件,应按照以下规则确定:

1.剩余申请再审期限少于六个月的,不论依据何种事由申请再审,申请再审期限一律按照2007年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计算。

2.剩余申请再审期限超过六个月的,除依据新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一项和第三项申请再审的以外,申请再审期限计算至2013年6月30日。

3.剩余申请再审期限虽然超过六个月,但是依据新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一项和第三项申请再审的案件,申请再审期限按照2007年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四条的规定从裁判生效之日起计算两年。

(二)受理阶段对于申请再审期限的审查标准

关于在受理阶段如何审查申请再审期限的问题,我们认为,对于2013年1月1日以后生效的裁判,当事人在裁判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申请再审的,不必区分所依据的事由,均符合法定申请再审期限规定。如果当事人在裁判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后申请再审,则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须依据新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申请再审。

2.应书面说明所依据再审事由的发现时间,并提交相应证据,以便审查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事由是否超过六个月。

3.应提交支持再审事由的新证据材料并说明该新证据材料足以推翻原裁判的理由、证明原审主要证据系伪造的证据、原审依据的裁判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证据,或者审判人员枉法裁判的刑事判决或者纪律处分决定。

四、关于当事人申请检察监督新规定的适用

新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赋予当事人申请检察监督的权利,确立了申请再审先行,检察监督在后的程序。根据该条规定,我们认为,在以下两种情况下,应当告知当事人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不应作为申请再审案件受理:

一是再审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驳回其再审申请后又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但为平等保障双方当事人权利,对方当事人在法定申请再审期限内申请再审的,应予受理。

二是当事人认为再审判决、裁定有错误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在案件已经适用再审程序作出生效裁判的情况下,依照新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的规定,全体当事人只能针对再审裁判申请检察监督。据此,目前适用于不服再审判决申请再审的“民再申字”案号不应继续适用。

民间借贷二审后还能上诉吗

不可以,因为我国实行的是两审终审制。如果判决已经生效,且已经到了执行阶段,当事人仍然不服判决的,可以选择向法院申请再审,争取通过法院的审判监督程序来改正原来的判决。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当事人对一审民事判决不服的,应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上诉状上诉,如果逾期未上诉的,判决已经生效,当事人不可以再上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以及依法不准上诉或者超过上诉期没有上诉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民间借贷案件上诉改判几率有多大

一、民间借贷二审改判几率

民间借贷案件,如果一审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话,一般都会维持原判。但有下列情形的依法改判: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的,依法改判;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二、民间借贷二审程序是怎样的

1.当事人提起上诉;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通过原审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

2.法院审查,认为上诉符合法定条件的,会决定立案审理;认为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

3.法院审判。

三、二审有几种审理结果

简易程序:是基层人民法院对部分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罪名较轻的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进行审判时所适用的较普通程序和相对简单的诉讼程序。二审的审理结果如下:

1.维持原判

2.直接改判——改判分为应当改判、可以改判。

应当改判: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或者是量刑不当的。

可以改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在查清事实之后改判(也可以发回重审)。

3.应当发回重审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民间借贷二审改判几率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

民间借贷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1、借贷双方之间要满足基本的条件,提供要民间借贷所需要的证件,最常见的是身份证,有担保人的,也要提供担保人的身份证。

2、约定好借贷的本金和利率: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3、担保手续:对于数额较大或存有风险的借款,应履行担保和抵押手续,要求借款人提供具有一定经济实力的第三人为其担保,或要求借款人以存单、债券、机动车、房产等个人财产作为抵押物,并都应订立书面借贷协议。

4、订立协议:现实生活中,有的出借人往往因对方是亲朋好友,碍于情面或出于信任,借贷时没有出具书面字据。这样,一旦借款人否认,出借人就很难保障债权。即使诉至法院,也会因无法举证而陷入败诉的结局。因此,出借人必须与借款人订立书面借贷协议,载明借贷双方的姓名、借款种类、币种、数额、时间、期限、用途、利率、还款方式、保证人和违约责任等条款,签字画押,双方各执一份,妥善保存。 需要注意的是,在办理民间借贷的过程中,借贷要合法,只有合法的借贷关系才能受到法律保护,例如,资金的来源要合法,借款的目的要合法,借款的方式是要自愿的,而不是采用暴力的手段以及利息的约定要合法,一般来说,不得超过24%。

民间借贷纠纷起诉的条件有哪些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民间借贷判决执行后,发现新证据,判决确有错误,申诉超二年,至今不作处理,还可向上级法院申请再审吗?

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申诉超二年,至今不作处理,你可以到该法院询问、督促一下,暂时还不能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但可以向检察院申请法律监督或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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