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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讯逼供如何认定

作者:刑法知识

刑讯逼供的认定是: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刑讯逼供罪活动。侵害的对象是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客观方面表现为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司法工作人员。在主观上只能是故意,并且具有逼取口供的目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怎么认定刑讯逼供罪

符合以下要件,就是刑讯逼供: 1、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即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 刑讯逼供罪 活动。

2、侵害的对象是 犯罪嫌疑人 和被告人。

3、客观上表现为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

4、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司法工作人员。

5、在主观上只能是故意,并且具有逼取口供的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 》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 证人 证言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或者 拘役 。致人 伤残 、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刑讯逼供罪怎么认定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以殴打、捆绑、违法使用械具等恶劣手段逼取口供的

2、以较长时间冻、饿、晒、烤等手段逼取口供,严重损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身体健康的

3、刑讯逼供造成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轻伤、重伤、死亡的

4、刑讯逼供,情节严重,导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

5、刑讯逼供,造成错案的

6、刑讯逼供3人次以上的

7、纵容、授意、指使、强迫他人刑讯逼供,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8、其他刑讯逼供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如何认定刑讯逼供罪

认定刑讯逼供罪所适用的犯罪构成要件包括有: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司法工作人员;主观方面为故意;侵犯客体为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客观方面则表现为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什么是刑讯逼供罪 刑讯逼供罪如何处罚

一、什么是 刑讯逼供罪 ? 刑讯逼供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对 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 1979年 刑法 典也规定了刑讯逼供罪,旨在惩治和预防司法实践中的刑讯逼供现象。我国刑法典第136条规定:“严禁刑讯逼供。国家工作人员对人犯实行刑讯逼供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或者 拘役 。以肉刑致人 伤残 的,以伤害罪从重论处。”修订后的1997年刑法典则对本罪的罪状及法条结构作了重大修改,第247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 证人 证言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234条、第232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二、刑讯逼供罪的认定 刑讯逼供行为往往给被害人的身体造成某种损害,严重的还可能致人伤残甚至死亡。这就与 故意伤害 的危害后果有相似之处,依本条规定,刑讯逼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本法第234条关于 故意伤害罪 、第232条关于 故意杀人罪 的规定,从重处罚。区别本罪与伤害罪的界限时应注意: (一)、犯罪目的不同。本罪的行为人是以逼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口供为目的,故意伤害罪的行为人是以损害他人身体健康为目的,这是两者最本质的区别。 (二)、犯罪条件不同。本罪是行为人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实施的,而伤害罪一般不是在特定条件下实施的。 (三)、侵害的对象不同。本罪侵害的对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而故意伤害罪侵害的对象可以是任何公民,不仅限于犯罪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 (四)、主体要件不同。本罪的主体是特定的司法工作人员,即依法负有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审讯职责或协助进行审讯的司法工作人员而伤害罪的主体没有任何限制。 三、刑讯逼供的 立案 标准 (刑法第247条) 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以殴打、捆绑、违法使用械具等恶劣手段逼取口供的 2.以较长时间冻、饿、晒、烤等手段逼取口供,严重损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身体健康的 3.刑讯逼供造成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轻伤、重伤、死亡的 4、刑讯逼供,情节严重,导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 5.刑讯逼供,造成错案的 6.刑讯逼供3人次以上的 7.纵容、授意、指使、强迫他人刑讯逼供,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8.其他刑讯逼供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四、刑讯逼供罪的处罚 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在对刑事案件的嫌疑人、被告人进行刑讯逼供的时候,其实很有可能会造成嫌疑人、被告人人身的伤残,严重情况下甚至还会导致死亡的结果出现。而这样的情况下,往往就会在被认定为刑讯逼供罪了,而应该按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来定罪,实际处罚的时候还要从重对行为人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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