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栏目

遭遇家庭暴力是否可以用录音录像取证

作者:刑法知识

遭遇家庭暴力可以用录音录像取证。录音录像属于视听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视听资料属于法定的证据类型。没有以非法手段取得的,没有侵犯他人隐私权的录音录像,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热点导航
教育资讯 知道问答 公考资讯 司法考试 建筑知识 工作范文 大学排名 报考专业 学习方法 句子美文 秒知回答 作业解答 精选答案 知途问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