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栏目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包括哪些

作者:法律百科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如下:

①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产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②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③认为法律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

④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

⑤申请行政机关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⑥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

⑦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

⑧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除上述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法律依据】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3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诉权利,对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

热点导航
教育资讯 知道问答 公考资讯 司法考试 建筑知识 工作范文 大学排名 报考专业 学习方法 句子美文 秒知回答 作业解答 精选答案 知途问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