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罚金不允许税前扣除,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2.企业所得税税款;
3.税收滞纳金;
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