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费补偿的对象
高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
程序和方法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按以下程序申请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代偿:
(一)网上报名,打印表格
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填写《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并向就读高校递交《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
(二)学校审核盖章
高校对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的毕业生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条件资格、具体金额及相关信息资料进行初审,确认无误后,在《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上加盖公章,连同《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一起交给学生本人。
(三)县武装部审核
高校毕业生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报名应征时将《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及《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交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四)以下是各级机关的流程了,可以忽略
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后,向其发放《应征入伍通知书》,并会同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申请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等情况进行复核。确认无误后,分别在《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上加盖公章。
(五)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将户籍为本县(市、区)的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的《应征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及《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寄送至应征入伍毕业生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
(六)地方高校和中央部门高校应在收到上述材料10个工作日内,按照隶属关系,分别报各省(区、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地方高校应征入伍毕业生的材料由各省(区、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无误后,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
(七)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应在收到各省(区、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中央部门高校报送的材料10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和审核工作,确定当年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享受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本息的最终名单以及具体金额。
补偿标准
(一)国家对每名高校毕业生每学年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
(二)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每学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高于6000元的,按照每年6000元的金额实行补偿或代偿。
(三)高校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学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低于6000元的,按照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两者就高的原则,实行补偿或代偿。
大学生当兵学费补偿流程有:网上报名预征,初审、初检,实地应征,办理批准入伍手续,理批准入伍手续。
1、网上报名预征
有应征意向的高校毕业生可在征兵开始之前登录“全国征兵网”进行报名,填写、打印《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以下分别简称《登记表》、《申请表》),交所在高校征兵工作管理部门。
2、初审、初检
毕业生离校前,在高校参加身体初检、政治初审,符合条件者确定为预征对象,高校协助兵役机关将《登记表》和《申请表》审核盖章发给毕业生本人,并完成网上信息确认。初审、初检工作最晚在7月15日前完成。
3、实地应征
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入伍,也可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入伍。
4、办理批准入伍手续
组织高校应届毕业生在学校所在地征集的,结合初审、初检工作同步进行体格检查和政治审查,在毕业生离校前完成预定兵,9月初学校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为其办理批准入伍手续。
5、理批准入伍手续
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入伍的,高校应届毕业生7月30日前将户籍迁回入学前户籍地,持《登记表》和《申请表》到当地县级兵役机关参加实地应征,经体格检查、政治审查合格的,9月初由当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办理批准入伍手续。
往届毕业生入伍学费补偿申请表办理方法
往届毕业生办理程序和应届毕业生、在校生一样,登录全国征兵网,按要求在线填写、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一式两份,以下简称《申请表》)并提交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学校相关部门对《申请表》中学生的资助资格、标准、金额等相关信息审核无误后,对《申请表》加盖公章,一份留存,一份返还学生。学生在征兵报名时将《申请表》交至入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以下简称“县级征兵办”)。学生通过征兵体检被批准入伍后,县级征兵办对《申请表》加盖公章并返还学生。学生将《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送至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二、已办理助学贷款的入伍学费补偿申请表办理方法
可根据自己实际情况,按照就高的原则选择申请学费补偿或贷款代偿。例如,大学四年期间申请了两年的国家助学贷款,每年6000元,共计12000元;大学四年的学费每年5000元,共计20000元。如果申请学费补偿,可以获得20000元资助,但学校要根据“获学费补偿学生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补偿资金必须首先用于偿还国家助学贷款”的规定,先将资金用于偿还12000元国家助学贷款,剩余的8000元退还学生。如果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可以获得12000元资助,用于偿还国家助学贷款。如果数额相差不大尽量采用学费补偿的方式,补偿款打入自己银行,然后自己按期还款,这样避免很多麻烦。
三、专升本、本硕连读、中职高职连读入伍学费补偿表办理方法
专升本、本硕连读的毕业生,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年限,分别按照完成本科、硕士学习任务规定的学习时间计算,即只补偿或代偿本科、硕士学习阶段的学费或贷款;也就是说专升本只补偿本科的2年,本硕连读只补偿硕士的3年。中职高职连读的,补偿或代偿高职学习阶段的2年学费或贷款。建议专科毕业已经考入本科院校的学生报名信息中填写高职院校信息,按高职3年办理补偿学费。
四、大学在校生退役后复学学费减免申请表办理方法
退役复学学费减免时登录全国征兵网,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I》,到县级征兵办公室和退役军人事务局对《申请表》盖章后,将《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送至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对复学后的学费进行减免。但复学后攻读更高层次学历不在减免学费范围之内。在校期间学校已经免除全部学费的学生不享受这一资助,减免部分学费的学生,按减免后实际缴纳的学费进行学费补偿。(全国征兵网上通知、公告齐全
报销已缴纳的大学学费吗?可以到全国征兵网登录个人账号,打印学费补偿申请表(大概是这个名字),然后需要携带入伍通知书,到学校、当地教育局、武装部征兵办,办理相关手续。如果有相关问题也可以咨询学校管理征兵部门或是当地武装部征兵办。需要注意的是,学费补偿是指已经缴纳的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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