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驻外使馆的正式与非正式任务
美国驻外使馆除了负担日常的外交使命、前往美国人员的签证、为驻在国的美国人提供服务之外,通常还带有其它事务,而这些看似不很重要的"小事",却往往在使馆的工作中为重中之重。
近30年来,美国除了驻北京的使馆,还陆续在上海、广州、成都和沈阳建立了四个领事馆。
各个领事馆负责所在地区与使馆基本相同的事务,同时又有自己的特点:上海领事馆相对注重商贸事务;广州领事馆则专门管理美国公民在中国领养孤儿事宜;成都领事馆对宗教问题尤其看重,因为它地处包括西藏在内的西南地区;在大型国有企业集中的中国东北,沈阳领事馆早在中国政府提出"振兴东北"之前,就已经格外关注东北的国企改革问题。
美驻华使馆和领事馆的日常事务
在北京的美国驻华使馆,目前已有200多名外交官及有外交身份的美国人,同时还聘请了500多名中国雇员,这既是外国驻华使馆中人数最多的,也是美国驻外使馆中人数最多的使馆之一。美国使馆的一位秘书说,工作人员还在增加,因为业务量在逐年增多。几乎所有美国外交官都有一个中国名字,而且讲一口流利的普通话,在中方颁给他们的身份证上印有他们的中国名字。
使馆设有经济处、新闻文化处、农业处、商务处、科技处、签证处等多个部门,为外界了解最多的是签证处,其它部门则不被熟知。之外,还有武官等外交官代表美国政府处理与中国之间的外交、军事等各种事务。
"我们要向美国公民、企业和政府官员介绍中国的社会和经济情况。"经济处的二等秘书告诉记者,与此同时,向中国民众、官员和媒体介绍美国的政策也是他们很重要的任务。他们的很多信息来自媒体,与此同时,他们常常出差到各地了解情况,并约见中国的商人、官员,有时也探访中国偏远地区的农民,了解中国的社会和经济问题。
使馆传递给美国政府的信息,往往成为美国政府决策的参考,甚至直接影响决策。而使馆在向美国政府提供信息时,往往会加上自己的意见。2001年内蒙古发生雪灾和2002年陕西大洪水发生之后,美国政府马上给予捐款,就是使馆的建议直接促成的。
向中国人"销售美国的观念"
向中国解释美国则是每一个部门的主要工作。新闻文化处的官员要经常地和中国记者、学者及官员交谈。他们还经常在北京、广州、上海等城市举办讲座,内容主要是美国政治、社会、对外关系等。
"中国人现在可以看到美国的电视、**以及新闻,但中国人还是在从自己的角度理解美国。"一位新闻处人员说,他们的工作就是向中国人"销售美国的观念"。
"销售美国的观念"还通过教育处的"富莱特学者访问计划"完成。美国国务院每年都会通过美国使馆在中国选取一些学者、新闻工作者到美国进行为期1-2个月的访问,所有的费用都由美国国务院支付。访问学者可以自己安排在美国的行程,以了解美国的民主、法律、文化等。除中国以外,这项计划也通过美国驻外使馆在亚非、拉美的其它国家进行。
"销售民主"是美国在中国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有一些项目是美国使馆直接参与的。1999年,美国国会授权美国政府向中国提供资金,推动中国的民主建设项目。在过去5年里,美国政府共向中国提供了3900万美元的"民主援助",在最近两年又有增加,2002年至2003年达到了1440万美元。这些钱有些是帮助中国政府改善管理,有的是为改善中国司法程序和法律服务的。
美国驻北京大使馆签证处最近正常工作,可以办理签证。
到美国大使馆办理签证,要先进行预约,以下电话可以进行签证的预约
美国驻华大使馆(北京)在北京市朝阳区安家楼路55号 ,美国使馆日坛分部位于:
秀水东街2号(美国使馆老签证处)。
大使是外交使节的最高级别,分别为临时外交使节的大使和作为常驻外交使节的大使。前者以作为国家代表出席在外国举行的仪式或监时会议为目的,后者又称特命全权大使,常驻国外。
大使的级别:
一级 副部级以上大使;
二级 正司级大使、公使、大使衔总领事,军职武官;
三级 副司级大使、公使衔参赞、大使衔总领事,正
司级参赞、总领事,正师职武官;
四级 副司级参赞、总领事、副总领事,副师职武官;
五级 处级大使、参赞、总领事、副总领事,团职武
领事是指一国政府派驻另一国,维护本国利益,保护本国公民及法人合法权益的外交官员,驻外领事馆是其工作机构。领事官员是一国政府同居住在国外的本国公民的重要联系枢纽。驻外大使馆通常设立领事部,并指派外交官员负责领事事务。
职责
根据《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的规定,领事官员的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促进派遣国与驻在国关系的发展,增进相互了解。
为本国公民颁发、换发、补发护照等身份证件;为前往或途经本国的外国公民颁发签证。
担任民事登记员和公证人,包括接受有关国籍问题的申请;登记本国公民的结婚、出生、死亡;为本国公民及外国公民出具文书;认证本国和驻在国有关当局所颁发文书上的签字和印章等。
处理有关本国公民遗产的事务。
监督和检查具有本国国籍的船舶、飞机、火车、汽车等交通运输工具并向其提供必要的协助。特别是接受国当局对其采取强制措施时。
参赞:外交官的一种职衔。其外交地位仅次于大使、公使。有些国家参赞还分为公使衔参赞、参赞,或一等参赞、二等参赞等。参赞的主要任务是协助使馆馆长进行工作,使馆馆长因故缺位时,通常由作为首席馆员的政务参赞担任临时代办,代为主持馆务。有些使馆除政务参赞外,还设有商务参赞、经济参赞、农业参赞、科技参赞、教育参赞、文化参赞,分别由派遣国有关部门派出,在一个国家里,大使馆只有一个,而领事馆可以在很多城市都有
外交官级别分:
大使:全称为“特命全权大使”,是最高一级的外交使节。由一国元首向另一国元首派遣,享有比其他两个等级(公使、代办)的外交使节更高的礼遇,有权请求驻在国元首接见,与驻在国高级官员谈判。其主要职责为:负责外交代表机关职能的实施和遵照本国政府指令全权处理外交代表机关的事务。驻一国大使可以兼任驻另一国或两个以上国家的使节,但兼任必须得到接受国的同意,并正式向接受国国家元首递交国书,定期或不定期前往接受国履行大使职责。
公使:全称为“特命全权公使”或“全权公使”。1961年《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规定,公使为外交使节的第二等级,由国家元首派遣,其所受礼遇仅次于大使,但实质地位、职务以及所享受的外交特权与豁免同大使相同。其任命需事先得到接受国的同意。此外有些国家在大使馆中设有公使,此类公使与特命全权公使不同,不是使馆馆长,不由派遣国元首向接受国元首派遣,而是使馆中仅次于大使一级的外交官,其任命不需事先取得接受国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