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签证个人办理一般需要5-7个工作日;如果找旅行社代办从商家收齐资料到签证结果返回8-15个工作日。 扩展资料
德国商务签证签证办理方式:
1、上门办理:申请人可以亲自前往递交德国商务签证所需资料;
2、邮递办理:申请人也可以通过邮递的方式,将资料快递至相关地点办理德国签证。
国设有驻华大使馆、驻上海总领馆、驻广州总领馆、驻成都总领馆和驻香港总领馆五个领事馆,并已开设北京签证代办中心,即将开设上海、广州、成都签证代办中心,申请人根据领区原则前往上述使领馆或签证代办中心申办签证。
德国签证有效期:德国短期签证持有人可以在申根二十五国内作单次或者几次停留,允许的停留时间为:在自次入境日起六个月内,累计停留时间不超过90天(如:
1、月1日至3月30日)。短期签证分单次入境签证和多次入境签证。
德国签证办理流程:
1、查询签证信息:在中国签证资讯网上方的.搜索框中,输入目的地国家中文名字,如:德国,可以查看德国签证最新信息;
2、核对签证资料:致电签证客服,了解德国签证的最新动态,如近期签证资料是否有变动、近期德国大使馆/领事馆受理时间等;
3、签证资料/签证费用/签证协议 :在签证办理前签订签证服务协议,并按照约定的方式递交签证资料、签证费用;
4、使馆受理签证申请:当收到德国签证申请资料和费用后,尽快整理和审核签证材料,并安排办理签证。
德国签证办理时间:1、0个工作日
德国签证有效期:30天
德国签证最多停留时间:1、5天
办理德国签证需要准备的资料:
德国旅游签证
1.护照正本(有效期半年以上),如为更换的护照,请同时提供旧护照,如不提供使馆拒收。
2.个人资料表:请客人务必认真如实完整地填写。个人资料表上要有家庭成员的记录,父母的姓名(如去世,也必须提供姓名并注明),配偶及子女的姓名和出生年月日。并且提供真实的公司地址、电话(必须有人接听,并可以找到申请人本人)、传真、宅电及手机、职务(务必填写)、***姓名(不可为申请本人并要与所提供抬头纸签名***一致)、月薪收入、是否自费。
3.白底两寸照片6张,如有名片最好提供。
4.经济担保证明:
存款证明原件(银行开具的正规格式,每人五万元以上. 到期日应在出团后三个月有效)
如果使用配偶名下的经济担保证明,请提供结婚证原件。
5.公司空白信函纸4张,要求抬头纸上必须盖有公司的公章,印有抬头(公司名称),公司地址电话及传真,并且有***签名(***不能是申请人)。
6.真实正确的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单位公章(需有当年年检章)。事业单位,政府机构请提供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7.全家人户口本复印件及原件(如本人与配偶不在一个户口本上,应提供配偶户口本及结婚证复印件)
8.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9.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复印件及原件,无需再提供公司空白信函纸和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10. 18岁以下的学生及儿童必须递交如下材料:
(1)出生证明公证(亲属关系公证书原件)必须进行公证,应该清楚的注明父母的姓名,出生日期和出生地点,应该附有德文或英文翻译件
(2)如果未成年人不是由父母双方陪同或只由父母中的一方陪同或有父母双方陪同
时间有点急,6周内不一定能办好。
德国签证由德国各驻外使领馆签发给申请入境德国的外国公民的入境凭证,主要用于旅游、商务、过境、家庭团聚、结婚、工作和留学等目的。
根据德国新颁布的《移民法》规定,德驻外使领馆可自行审发有效期90天以下的短期签证。而有效期90天以上的签证(如家庭团聚和工作签证)须经德国各地的外国人管理局批准后,方可签发。
赴德留学的外国学生申请学生签证时,须事先向德国驻外使馆文化处留学人员审核部申请学历审核(条件是具备大学两年学历),凭审核部证明等材料到德驻外使领馆申请入境签证,赴德后凭大学入学通知书到各地外国人管理局申请留学居留许可。
申请结婚签证,须凭德各地民政局所发的申请结婚登记证明等材料,赴德后应先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凭结婚证到各地外国人管理局申请相应居留许可。
签证材料:
一、基本材料
(1)护照(其有效期在签证到期后仍不少于3个月);
(2)两份完整填写并由申请人亲笔签名的申请表(在使馆签证处领取或在网上下载);
(3)三张近期证件照片(白色背景的);
(4)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一份。
二、商务签证所需材料
(1)基本材料;
(2)工作单位用英文或德文出具的介绍信原件(信上须注明公司地址、电话和传真号、商务旅行者的职务、是否该公司成员、月薪及此次赴德目的),公司领导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
(3)工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4)德国业务伙伴邀请信的原件(信中须注明预计逗留时间期限、逗留目的、时间安排以及行程计划);
(5)经费承担者证明(在德方邀请信或单位介绍信中注明);
(6)参加博览会/展览会者(直接预订或通过展览会组织者)须提供:参展邀请函、账单、付费证明、展台确认、展台计划、在德整个逗留期的旅馆预订;
(7)个别情况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